新華網(wǎng)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從教育部新聞發(fā)布會獲悉,《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第52號部長令頒布,將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。
法治副校長制度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設計,是法治工作部門參與、支持學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載體。2003年,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教育部、司法部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規(guī)范兼職法制副校長職責和選聘管理工作的意見》以來,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,兼職法治副校長制度成為教育管理的“助推器”,在增強學校師生權益保護、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、維護學校及周邊地區(qū)治安秩序等方面發(fā)揮了重要的作用。
據(jù)悉,《辦法》共20條,重點圍繞中小學法治副校長“是什么”“于什么”“誰來管”“怎么聘”“如何干好”等問題,系統(tǒng)設計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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